2 0 0 2 年 2 月第 1 期 ( 总 第6 2期 )河 南 公 安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学 报 F e b . , 2 0 0 2 J o u r n a l o f H e n a n P u b l i c S e c u r i t y A c a d e m y N o . 1 反社会人格引发的严重暴力犯罪——对张君犯罪心理的剖析李玫瑾,屈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北京100038)[摘 要]本文通过对张君犯罪心理的剖析指出,要特别注意一种由反社会的人格障碍导致的犯罪现象。这种人格障碍引发的犯罪对社会具有极大的破坏性,是犯罪预防的重点对象。 [关键词]反社会人格;人格障碍;犯罪心理 [中图分类号]D91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433(2002)01-0056-04 随着张君犯罪团伙许多犯罪事实的被揭露,人们为如此残忍的犯罪者和如此嚣张的犯罪事实感到震惊,尤其是对杀人不眨眼的首犯张君的心理路程深感困惑。张君案件再一次唤起社会对犯罪人的关注,对人性的思考。 一、张君具有典型的反社会人格障碍 张君是如何走到这一步的?他自己在法庭上说,一是贫穷,二是不服处罚产生的报复心理。有媒体也曾报道:“城乡间的差异把他们推到了城市的边缘”。①然而,笔者认为,这是一种典型的“归因于外”的心理表现。 所谓“归因”是一种常见的心理现象,是指人对自己的种种行为进行有意或无意的解释,寻找理由或原因的过程。这一心理现象的规律是:绝大多数人在归因时,都倾向于把好的行为和成功的行为归结于自身的原因,相反,把不好的行为和失败的行为归结于外部原因[1]。这种“归因于外”的倾向在犯罪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解释时更为多见。 事实上,张君的这种归因纯属无本之木。因为生活于贫困之中的人很多,并非每个人都会像张君那样滥杀无辜,甚至向自己的同伙、有恩于自己的老乡下黑手;也不会像张君那样从小学起就与班上的许多同学打架;更不会像张君一样提着菜刀闯入自己看中的女孩家逼婚。社会中的许多人都经历过贫困,并非每个人都像张君那样对帮助过自己的人翻脸无情。张君的许多行为绝不是“因为贫困”所能解释的。 至于他说的“不服处罚产生的报复心理”更没有道理。事实上,是张君犯罪在先,法律惩罚在后,法律并没有冤枉张君。况且他在广西杀自己的老乡、在云南杀两位女青年都不是报复“法律”,而是为了“钱”,为了“找一个用枪杀人的手感”(张君原话)。 笔者并不反对“许多犯罪人是受社会不良影响走上犯罪道路”的结论,但是,张君犯罪的原因 [收稿日期]2001-08-10 [作者简介]李玫瑾,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屈明,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研究生。 ①《南方周末》2001 年 4 月 19 日第 1 版。 56 绝非如此简单。确切地说,“张君”案件是由反社会的人格障碍导致的犯罪现象。具体而言,这种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只顾自己、不顾他人,行为完全由冲动的欲望驱使,为达到个人目的不择手段、不顾后果,无情无义且妄自尊大。这种人格引发的严重暴力犯罪对社会具有极大的破坏性和危害性,是社会犯罪预防的重点对象,也是刑事立法与刑事执法中要特别给予关注的问题。 由“反社会人格障碍”引发的犯罪并非什么新鲜话题。早在 19 世纪末,就有犯罪学家研究并详细描述过这类犯罪人,他们将其称为“异常犯罪人”。翻开意大利犯罪学家加诺非诺的《犯罪学》(1885年)便可看到相关的描述:“当你在近处观察他们时,你会怀疑他们是否有灵魂。他们留给你的印象是如此麻木、颓丧和本性凶残……他们的道德麻木可以从他们当众描述犯罪时的厚颜无耻观察出来。坦白的谋杀犯可以毫无顾忌地描述他们犯罪的最可怕细节,而对于他们使受害人家属蒙受的耻辱和痛苦表现出十足的冷漠。没有什么会触动他们,也没有什么能使他们洗手不干。他们的特点之一是无法抑制某种愿望,他们只能被愿望所驱使。当他们渴望什么东西时,什么事情也无法阻止他们。凶狠、嫉妒、傲慢、敏感和过分的拘泥……虚荣永远是他们突出的标志,他们没有一丝悔恨的迹象。然而,他们绝不是白痴。他们将会结婚、生儿育女,却在一个晴朗的早晨,突然地抛弃妻子和孩子,令其全家和邻居迷惑不解地消失掉。他们不具有真正的悔恨,不惧怕刑罚,而是希望、盼望这种刑罚。”①只要认真地读过犯罪学家对这类犯罪人的描述,你就会发现,眼下的张君与书中所描述的“异常犯罪人”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 何谓反社会人格?反社会人格障碍一般从儿童时期就开始有各种明显的不良表现,如逃学、打架、偷盗、离家出走等。青春期开始出现性行为紊乱,出现各种违法行为。他们可以毫不犹豫地偷同伙的东西,甚至残杀同伴;他们可能玩弄一个又一个女人,生下许多孩子却一个也不抚养;他们并不认真对待其犯罪行为,大多只是重复同一种侵害行为;他们只有最肤浅的感情,并不十分关心自己的配偶、家庭或孩子,对他们来说,自我才是最重要的。因此,这种人格障碍也被称作“道德白痴”。具有这种反社会人格障碍的人 无论出现在哪里,都会给周围带来破坏、暴力与恐怖的阴影[2]。反社会人格障碍并非在犯罪之后形成,恰恰相反,正是先出现反社会人格,然后,这种反社会人格才决定其必然出现社会文明所不能容忍的“无视任何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的犯罪行为。换言之,反社会人格也是个体犯罪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具有反社会人格障碍的人与一般犯罪人的区别是:反社会人格者表现为持久的适应社会生活的障碍,而犯罪人有明显的犯罪原因,其犯罪行为有发生、发展和转变过程。后者,外在的环境因素较为明显;前者,则在幼年(即外在因素尚不明显时)就已发生明显的反社会倾向。同时还要说明,并非所有的犯罪人都具有反社会人格,反社会人格在人群中的比例约占 5-15%。据国外有关方面的调查,这类人在法院、监狱和社会福利部门较多见,而且此种人格多见于男性。从张君的许多行为来看,他正是具有这种反社会的人格障碍。 二、反社会人格发生的原因 既然反社会人格具有较高的违法或犯罪倾向,那么,要预防这类人格的形成及危害后果,必须首先研究这种反社会人格形成的原因。问题在于,反社会人格的形成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由于人格既涉及遗传等生理问题,又涉及个人的成长环境及成长经历,一旦形成就会表现为终生的心理特征。因此,对人格的分析大致有两方面:其一是遗传,其二是社会环境(尤其是人格形成的生命早期的环境)。 从遗传的生理机制进行研究,国际上相关的资料较多。有人通过测试皮肤电发现,反社会变态 ①加诺非诺著:《犯罪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第 85-89 页。57 人格的少年犯,在安静状态下的皮肤电低于正常少年。还有人认为,变态人格的自主神经系统功能低下。精神病学家黑尔( Hare)在 1970 年曾提出他的生物学发现。他通过测试脑电波发现,变态人格的脑电波类似于正常人儿童期的脑电波,有较多的慢波出现。这说明,这种变态人格大脑皮层神经细胞成熟得不完全,或发育迟缓,有的则是大脑边缘系统功能低下。另一学者罗宾斯(Robins)研究发现,男女两性在变态人格出现的时间上有所差异。一般男孩在 7 岁就可发现反社会性的行为,女孩则在 13 岁以后才会被发现,而且不如男孩那么严重。此外,一些研究还指出,变态人格者的行为随着年龄增加可能有所改善,但这种人格发育不全如同智能发育不全一样,是终生难以弥补的。 目前,我国这方面的研究几乎是空白。这是因为,我们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人的所有犯罪心理都是由于社会不良刺激的影响,是个人任意的、无法无天的表现。但是,应该承认,同样是罪犯,人与人之间仍存在着许多的不同,有些人几乎从小就已显露出不可理喻、不可感化的心理特征。石家庄爆炸案的案犯靳如超具有这种特征,张君也同样具有这样的特征。因此,若以科学的态度对待这类犯罪人的表现,我们应该允许开展相关的研究,即对某些明显的具有人格障碍的犯罪人进行生理检测,既作为研究资料的积累,也为以后进行这种人格形成的预防和矫治提供参考。 影响人格的另一重要因素是人早期的生长环境。心理学研究指出,变态人格的形成与儿童早期失去过母爱的经历有密切关系。鲍尔比( Bowlby)在 1951 年曾提出,以下三种原因是人格障碍形成的最初原因:1.生命前三年中没有机会对母亲形成依附心理;2.早年生活中有 3 至 6 个月失去或突然被剥夺母爱;3.生命的前三年中,母亲的形象遭到重大的破坏。三项中的任何一项都会造成儿童感情贫乏,使儿童行为失去楷模,从而成为变态人格形成的心理原因。人在生命早期,若抚养中缺乏真正意义上的“情感哺育”,会造成人格缺陷,影响到因情感体验而产生的责任感、道德感以及罪恶感的发生,进而丧失这类情感与其对个人行为的制约效果。 显然,张君具有心理学家指出的相似背景。根据张君本人的回忆,他的母亲 并不十分喜爱他。因为他父亲重男轻女,他母亲对此带有强烈的不满,因此,对他几乎没有耐心,在他小的时候对他脾气很不好,经常打他。当他 14 岁时,母亲又过早地去世,这就使他进一步失去母爱的牵绊,由此也变得更加顽劣和感情淡漠。他根本就没有怜悯、仁慈之心,他无须人爱,也不爱任何人。这从张君的情妇之一陈乐写给张君的信中就可看出:“我们俩分手吧,一味地顺从、包容、忍让都无法改变你那残暴、近乎变态的性情。我天真地以为我对你的一片爱心,你会有所改进,但你却越来越不可理喻。你会为了丁点小事大发雷霆,你可知道感情要靠两人共同理解。 你说过只要我听话,你就会喜欢我,这‘听话’二字谈起容易,做到很难,我为你想了多少,包容了多少,你心应该有数。我永远好怕,甚至可以说过得小心翼翼,生怕犯错,生怕你像恶狼那样怒吼。我已心力交瘁再没有精力跟你谈下去,我真的相信有报应,认识你就是对我的报应。”显然,陈乐为张君付出的是真情,但其效果几乎为零。张君在很多地方都有情妇,每到一个城市都有女人,而他对任何女人都从未付出过真正的感情,都是利用而已。用他自己的话讲:“我每到一个城市都有女人,有几个。因为住宾馆开支大,又要查房,不安全。女人嘛,可以给我提供保护。我 对她们没有爱,只是利用。”多么可怕的人格! 张君的无情无义不仅表现在他对女性的淡漠上,他对自己的孩子也同样感情淡漠,不关心、不在乎。试想,一个没有“情感”反应的心理主体,与那些低等动物又有何区别?除了智商高于低等动物外,剩下的只能是本能的不择手段。 正是对亲人的疏远、对情爱的冷漠,决定了张君四处漂泊,流浪成性,决定了他既没有家的归属感,也没有家的责任感,从而成为他流窜作案而无后顾之忧的一个原因,也成为他杀人如草芥,不考虑受害人亲属的感受的一个原因。譬如,张君于 1993 年 2 月 8 日在广西宁明县打死湖北汉川市头首村服装店老板严旺财,抢得 6000 元现金。当检察官问到张君什么时候产生了抢劫并杀害严旺财58 的念头时,张君这个杀人恶魔竟疯狂地说:“我早就想杀死严灭口……我常德的一些朋友,我都想把他们杀了。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就是我的脾气。包括秦直碧我的想法也一样……”1999 年 4 月20 日晚,张君伙同原同监房刑满释放人员刘保刚共同抢劫杀人时,刘的脚被张君开枪误伤,逃跑途中,张君趁刘不备将其野蛮砸死。检察官问张君为何对刘下毒手时,张君称:“他身上流了血,有伤,很容易被发现抓获。我们俩名声都不好,很快就会被排查到,迟早会被判刑。事前我们俩商量过,谁受了伤,对方就把受伤的打死,免得刑场碰上了不舒服。” 由上可见,决定反社会人格者犯罪的根本原因并不像张君本人所讲的是“因为贫穷”,关键在于他“情感”活动的异常。这种异常不是一时的,而是一旦形成便具有终身的特征。这种情感方面的异常不是智商水平所能决定的,也不是知识教育所能改变的,更不是道德和法制所能解决的。 鉴于此,特向社会提几点建议: 第一,借著名的犯罪学家龙布罗梭的一句话:“研究犯罪,必须首先研究犯罪人。”在目前刑事犯罪尤其是重大暴力性犯罪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了解犯罪人的心理活动显得尤为重要。 第二,研究犯罪心理,不能只将其视为大学或研究所专业人员的学术活动,而应该确立一定的程序,以便把对犯罪人、犯罪心理的研究落在实处。譬如,在提交重大刑事案件的犯罪人的案卷时,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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