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出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出资设立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设立,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第二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三条公司依法制定章程,章程对公司、出资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四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第五条公司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安全保护和安全生产并采取措施对职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第六条公司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安全保护和安全生产并采取措施对职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七条公司名称:第八条公司住所:,公司以自己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十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出资人缴纳的出资额,且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出资人必须在公司设立前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出资人如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则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五章出资人的名称、住所、证件号码第十三条出资人名称为,住所为营业执照号为。第六章出资人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及义务第十四条出资人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第十五条出资人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出资人以货币出资万元,于年月日前缴足。第十六条出资人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第十七条出资...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