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章程总则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促进企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A/B/C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1、本公司是依据《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2、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3、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4、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5、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纪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和股权配置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或证件号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三位创始股东于2015年06月30日之前出资完毕。三位创始股东应于公司变更登记之前一次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第六条三位创始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第八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第十条股东会中单个自然人具有16%以上股权的股东有资格行使表决权,...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